我國政策對現在注冊公司的人們來說,可謂是“零”門檻,因為大家都知道,注冊資金采取的是認繳制度。
什么是認繳制度呢?
就是公司的注冊資金想寫多少都可以,但是并不需要實際公司賬戶有那么多的錢,款項可以約定時間到賬。
那么真實情況是不是這樣呢?是不是注冊資金隨便寫呢?
在這里小編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您,肯定不是這樣的。
1、注冊資金的大小決定你公司的法人、股東所需要承擔責任的輕重;
舉個例子說明:
A、某家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0萬,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外面虧損負債600萬,那么他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是600萬元的債款;
B、某家公司的注冊資金是100萬,因為經營不善導致外面虧損負債600萬,那么他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就是100萬元的債款;
2、注冊資金的大小決定公司的需要承擔稅費的多少;
A、一般注冊資金大小和稅務的印花稅關聯,印花稅要根據注冊資金的萬分之五繳納;
B、注冊資金如果有部分實到的話,涉及股權轉讓的話,需要繳納印花稅和企業所得稅;

3、注冊資金的大小決定公司性質;
現在想要注冊集團公司必須要滿足幾個條件:
A、需要四個公司組成,其中母公司的注冊資金不低于1000萬,
B、母公司需要控股另外三家子公司的股份不低于51%;
C、母公司和子公司的注冊資金總和不低于5000萬元;
4、注冊自己的大小決定公司的發展情況;
通常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:
A、很多招標單位需要注冊資金較大的公司;
B、注冊資金太低會影響公司的對外展示形象; |